圣彩虹的艺术品复制之路(2)

印前频道 - 艺术微喷 来源:印刷经理人 作者:cpcool 2010-12-10

    也因为拥有核心技术圣彩虹打动了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非常严格的评选专家,2008年,圣彩虹获得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圣彩虹来说,这是一份肯定和鼓励。现在,圣彩虹正在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认定。

    圣彩虹是因为技术专长进入了艺术品复制,也因为技术的精湛而站住了脚跟。艺术品复制的重要作用之一是作为原作“替身”进行展出,只有极高端的复制品才能满足这种层次的质量要求。但在这片新开辟的土地上,技术却不是绝对的因素,只是最基本的生存技能或者让你生存得更好的一种手段。就像雅昌成功绝对不是只靠印刷技术、网站建设技术、数据库建设技术,而是靠艺术界的资源和“传统印刷+现代IT技术+文化艺术”;的商业模式“专利不是技术的壁垒,而是权利的保护”,这应该说是周项立非常睿智的一种总结,这句话把技术在艺术品复制中的作用和地位定义在了一个最佳的位置。技术虽然不是竞争的全部,但它依然是圣彩虹的“长板”,是其保持产品吸引力的方式,也必然是永远的工作核心内容之一。周项立透露,圣彩虹正计划引进大型丝网复制的设备,丝网复制的肌理性强,数码复制的准确度高,二者结合之后,圣彩虹的复制作品将更趋逼真,这也是首次有人尝试将两种技术结合在一起,很快将在社会上面世。

  经销商赚钱肯定比我们多,但这是通用的商业模式

  “这个市场一两年就会发生变化”。古书画复制和其他书画复制的技术平台很类似,在古书画复制的同时,圣彩虹把产品再延伸,又做出了油画、版画、装饰画等各类产品。置身快速变化的市场之中,圣彩虹寻找着自己和市场最合适的交融方式。最初与一鼎轩合作时,圣彩虹只涉及制作环节,这种简单的方式让初来乍到的圣彩虹迅速得到了很多书画复制产品的制作机会。在慢慢积累了一点资源之后,圣彩虹逐渐独力进入销售和推广环节。

  复制的对象是古代书画,原作所有权基本都属于各大博物馆,要想自己打通复制的上下链条,就要首先解决资源和版权问题。

  圣彩虹找到的答案是合作“原件所有权归博物馆,但版权和出版方式一样,都可以和文化公司、出版社签订合作协议。有此基础,圣彩虹就可以进行相对独立的商业运作。我们现在正在这样做,跟博物馆进行一些合作,双方签订出品协议,授权一批做多少,利益双赢。“合作版权有多种形式,限定期限或者限定数量”这些版权应该说都是有延续性的,这个期限到了还有下期,这批完了还有下批。故宫几十万件艺术品,一期几十件,怎么也做不完,关键看我们能开辟出多大的市场。这是圣彩虹在借鉴了诸如二玄社等其他先行者的商业模式之后选择尝试的推广方式。二玄社已与台北故宫合作几十年,现在,这种成熟模式正在逐渐为国内文博行业所接受。

  圣彩虹的销售渠道有以下几种,第一举办各种展览,第二在各大博物馆有销售点,第三为各个博物馆和艺术机构做复制加工。一旦商品化之后,复制作品的销售渠道也不再是个难题,“专卖店、连锁店、进超市,形式有好多种,运用这些方式倒不难,根据我们的需要就可以”。圣彩虹目前采用的主要推广方式是和经销商一起举办展览,他们每年牵头或参与的展览大约有四五个。“下个月中央美院就要办一个古书画复制展,就是我们的一个经销商和其他文化公司做的。”周项立认可经销商在利益链条上的作用。“有的博物馆有可能跨过经销商找厂家直接做,其实这样也不利于产品推广。产品推广需要一些不同级别的经销商,这是必要的。他们是专业推广,经销商赚钱肯定比我们多,但这是通用的商业模式。

    现在,圣彩虹已经形成了梯次不同的复制产品。有的是博物馆的加工单;有的是为一个机构或一个画家做出成批产品;有的时候接一些酒店的整体装饰画工程;也有一些圣彩虹自己的产品,比如在牛年来临前,圣彩虹复制了一批有授权的《五牛图》,成为礼品市场的抢手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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