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 英吉沙县征集文化旅游吉祥物设计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9-04-30

一、基本情况

英吉沙县位于喀什地区东南部,距离喀什市65公里,英吉沙县是路上丝绸之路的古驿站,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背景,英吉沙县老城像一幅悠久的画卷,传承记载着发生在这座古老城市内人文故事,也满载着这座城市的记忆。

英吉沙县素有“中国色买提杏之乡”、“小刀之乡”、“达瓦孜之乡”等盛名,英吉沙县色买提杏于2007年批准为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冰山玉珠”、“瓷美人”之美称,英吉沙县民族风情浓厚,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70项),世界闻名的英吉沙达瓦孜、英吉沙小刀、土陶、模截印花布均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沙漠、湖泊、胡杨林、田园等自然风景优美。

二、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挖掘打造英吉沙县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英吉沙县文化旅游特色,提升旅游知名度,丰富英吉沙县旅游文化内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英吉沙县文化旅游吉祥物”设计

三、征集内容

英吉沙县文化旅游吉祥物

四、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9年8月底

截止投稿时间:2019年7月31日

评选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15日

评选公布时间:2019年8月月底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英吉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六、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七、设计要求

文化旅游吉祥物的设计作品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作品需体现英吉沙文化旅游特色,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构思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

吉祥物必须以英吉沙本土文化元素作为基础进行创作,设计作品能够在涵盖形象墙、T恤衫、礼品袋、宣传册等方面应用,也应易于进行后期制作,方便制成模型、公仔、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八、征集要求

1、吉祥物应征作品须存为RGB模式、JPG格式,使用A4尺寸,清晰度不低于300dpi。

2、应征者需保留300dpi以上分辨率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psd格式)以及矢量文件(ai格式、cdr格式),所有中奖者在活动结束后,向英吉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供源文件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吉祥物应征作品需包括吉祥物全彩设计图稿、吉祥物名称及设计理念文字说明。同时提交吉祥物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作为附件提交。

4、如果吉祥物应征作品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型组成,但不包括同一原型的不同动态,下同),仍应将该组卡通形象集中,作为同一设计

5、每位应征者可提交多份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3份。

6、不得在作品稿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出应征者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识、标记。

7、应征作品必须是未曾在其它任何媒体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应征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投稿,须确认拥有所提交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及版权,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8、投稿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参与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投稿作品参加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九、奖项设置

1、所有应征作品将发布到英吉沙县零距离微信公众号接受大众点评和投票,同时结合专家评审,最终选出最佳作品奖、优秀设计奖、入围作品奖。

2、文化旅游吉祥物初评入围20名,从中评选出最佳作品奖和优秀设计奖。

最佳作品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名;

优秀设计奖2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名;

入围作品奖2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

十、法律申请

1、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3、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归英吉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英吉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有权永久使用被采用的应征作品,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英吉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拥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拥有决定应征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相关应征人除根据本征集方案获相应奖励和荣誉外,不再获得其他费用。对本征集方案及其附件产生的任何疑义,英吉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英吉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4、作品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如应征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应征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6、获奖者领取奖金前必须与英吉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签订法律声明的书面协议;自投稿日起,即视应征者同意以上法律声明,接受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同意放弃任何异议的权利。

十一、投稿方式

1、设计平面作品及报名表格请直接发送至:1396694302@qq.com,作品及邮件标题请以 “吉祥物+姓名+邮箱+联系电话”命名:(例如“吉祥物+张三+xx@qq.com+135xxxxxxxx”)。

2、请应征者认真阅读本次活动公告,注意:

文化旅游吉祥物投稿内容需包括:设计图稿(包含三视图)、报名表格、设计理念文字说明;作品缺乏以上必要部分的,概不受理。

3、联系咨询电话:

英吉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苑椿坪,0998-362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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