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征集“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LOGO)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7-02-20

县行政服务中心是县政府面向群众和企业提供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的综合平台,是优化政务环境的重要载体,是政府联系群众和企业的纽带和桥梁。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服务体系创新建设工作,展现行政服务中心“热情、规范、高效、便捷”和“公开、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风采,塑造我县政务服务新形象,更好地优化全县政务服务环境,经过伊川县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或称主办方)讨论确定,通过伊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伊川县民声网等媒体平台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县新区“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logo)。具体征集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logo),包括:标准图形,图形和机构名称的标准组合(含标准字体、标准颜色)。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18:00结束。

三、投稿方式

1、投稿人须将投稿作品电子邮件和纸质文档两种介质按时送达主办方电子信箱和工作地点,具体要求参见下列条款。

2、设计作品电子稿以JPG格式,于2017年2月25日18:00前,发送主办方电子信箱(以收件电子信箱收件时间为准)。

3、设计作品纸质文档,须在公开征集结束3个工作日内(2月28日18:00前)送达或邮寄至主办方。

四、设计要求

1、标识设计要以抽象的字母、图形变形图案或者结合体的形式表现,有丰富的想象空间,要充分体现“便商利民、服务发展”的服务宗旨和“热情、规范、高效、便捷、公开、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理念,同时展现我县地域文化和资源特色。

2、标识设计可体现我县的行政区划名称或拼音字母简写。

3、标识设计要有鲜明的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设计作品寓意深刻,简洁、大方、美观。

4、标识设计应体现广泛适用性,适合在制作公共标识、单位标牌、人员服装、信函标记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

五 、作品提交要求

1、投稿作品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方案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

2、投稿作品要包括标识设计图稿和方案说明两部分。投稿的个人或单位(以下同投稿人或应征人)要提供A4纸规格彩色打印稿(标识设计图稿)一式二份,A4纸打印的方案说明二份,方案说明应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投稿作品的JPG格式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作品中入围须提供矢量图(AI或CDR文件)。

3、投稿的个人或单位可以报送多份设计稿件(每件作品应单独提交),并提交一份《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报名表》和《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见附件)。应征者需正确填写并亲笔签名(应征者为单位的,须由单位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创作者不止1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名。

4、投稿作品(标识设计图稿和方案说明)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个人(单位)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出现在《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报名表》和《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或其他附件上。

六、评选和奖励

1、本次活动投稿作品由伊川县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评选最终结果将通过伊川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chuan.gov.cn)进行公布。

2、评选方式以投票或评分方式进行,主办方在公开公正前提下,有权决定评选方式。

3、本次标识征集设入围方案设置10个,各奖励1000元人民币(投稿个人或机构有多个方案入围的,只奖励1个);中标方案1个(含拓展设计),奖励10000元人民币(不得重复领取入围奖)。

4、根据作品投稿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对相应奖项减少获奖名额(入围作品至多为10名);投稿作品少于10例时,最少入围比为1/3(四舍五入),若收到投稿低于5例本次征集工作无效,再次发布公告。本次征集工作最终确定中标作品1个。

5、投稿人在投稿其设计作品后至评选结果公示期间出现违反本公告内容的,主办方有权取消投稿人作品评选资格或依法追究责任。

七、法律责任和知识产权

1、标识设计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法律的内容。

2、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3、投稿作品自送达主办方至评选结果公示期间内,设计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投稿作品向第三方展示、转让及其他形式的流通和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媒体或自媒体。

4、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修改、应用、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

5、投稿人需签署《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八、其他事宜

1、应征人在提交投稿作品时须一并提供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须在伊川县政务服务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报名表内)和个人(法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3、因邮寄延误、损坏、误寄、丢失、失窃或其它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参赛作品纸质材料未按时到达的,视为弃稿,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来稿不退还,投稿人自留底稿;

5、应征作品投稿附件清单:电子邮件名称为“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设计应征”,纸质作品提交时应有封面《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设计应征》,以下投稿材料均为A4幅面:

⑴.标识设计彩色版图稿(1.标准图形,2.图形和机构名称组合,可附黑白版或3D造型图稿);

⑵.方案设计说明(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⑶.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报名表;

⑷.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

⑸.应征人(法人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5、主办方拥有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设计入围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6、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伊川县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伊川县人民政府东二楼,政务服务创新办。

电子邮箱:yczw68366799@163.com

联系电话:0379-68366799     邮 编:471300

联 系 人:刘先生 15838808080

          张女士 15537935757

伊川县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

关于向社会开展公共服务中心主题标识征集活动的公告.docx

    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报名表.doc

    伊川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形象标识设计应征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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