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征集30周年县庆徽标设计图案

资讯频道 - 设计大赛 来源:中国设计在线 作者:cdo 2017-02-15

    2017年是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自治县届时将举行庆祝活动。为进一步展示自治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确定自治县30周年庆祝活动的主题视觉形象,营造喜庆气氛,丰富活动内涵,特向全社会征集县庆徽标设计图案。

  一、征集对象

  (一)本次庆祝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徽标征集活动(以下简称为“征集活动”)面向县内外公开征集。所有从事设计、形象战略、品牌发展、动漫画创作或有徽标设计制作相关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等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设计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征集作品的要求

  (二)征集作品包括:徽标作品(核心设计方案、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

  (三)应征作品需体现庆祝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的指导思想,体现兰坪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反映兰坪县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兰坪县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建设“中国梦·兰坪路”的豪情壮志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设计作品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易于识别,便于拓展设计、制作、悬挂、佩戴,可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特许产品(如T恤、背包、帽子、胸徽、二维或三维动画,适合用于媒体宣传等)以及庆祝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

  (五)应征作品提交内容及相关要求:1、投稿作品一律分别提交纸质及电子稿件。提交纸质文件5份,为A4 铜版纸彩色打印稿4份(标于所用颜色CMYK值),裱于黑色卡纸1份(在提交时不可折叠);电子稿以JPG图片格式为主,CMYK色彩模式,精度不得低于300dpi,图片质量不得低于2MB,每张作品图片的尺寸为100cm*70cm幅面(随文字排列并标明图号)。2、需提交作品创意说明一份(不超过300字,打印于一页A4纸),就文化背景、设计元素、色彩运用等做出详细阐释说明。3、应征人信息一份:将作者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含手机)、邮箱、邮寄地址等用A4纸打印,不超过一页。4、应征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应征人(团体)名称及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

  三、投稿说明

  (六)征集作品可由作者或者其授权代表直接提交县庆办,也可用邮寄件、电子邮箱发送,需注明“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徽标应征作品”字样。

  联系人:张 超 电话:0886-3212181 手机:13988646800

  邮 编:671400 电子邮箱:lp30nxqb@126.com

  地址:云南省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设计作品均由设计人自留底稿,一概不退稿。

  四、征集时间

  (八)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3月15日止。

  五、征集作品的评选

  (九)征集结束后,县庆办公室将组织评委会评选出3件入选作品,入选作品将在媒体公布,并专函通知作者,并对获选和入选作品分别颁发证书。最终获选的作品(单项)将一次性获奖励人民币5000元,其它2件入选作品,每件作品一次性获奖励人民币2500元。

  六、入选徽标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及使用

  (十)入选作品的设计人自邮寄征集活动作品之日起,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设计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其对徽标设计方案一切图像的或立体的表现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县庆办。转让后将不再享有专有权,并无条件地放弃著作权。

  (十一)最终获选的徽标设计方案将成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庆祝活动徽标。未经县庆办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七、附则

  (十二)本细则由县庆办负责解释。其他文件凡与本细则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为准。

  (十三)参选作品均属原创,美观大方,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富有新意,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和象征意义。并且是未参加过任何其它征集活动的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应征个人或团队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四)设计人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的全部费用,县庆办公室对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人不提供任何补贴。

  (十五)如果提交的设计作品为集体创作,则该集体的每位成员均应承担连带责任。参加征集活动的所有设计人,均应无条件地接受本细则的各项条款。

  (十六)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庆祝活动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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